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22:23 | 作者:李倩倩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新娱乐在线
【东方卫视 《新娱乐在线》】北京朝阳交通支队曾于7月26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周杰罚款1800元、五日行政拘留。对此,周杰申请行政复议,11月10日,复议机关维持《处罚决定书》。随后,周杰向朝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日拘留处罚亦暂缓执行,但至11月25日,周杰方面放弃诉讼。因此,交管部门表示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启动拘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