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22:15 | 作者:李倩倩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新娱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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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 《新娱乐在线》】王先生承租苏有朋所有的朝外SOHO商铺准备用于经营,装修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却遭拒绝,理由是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地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为此,他将苏有朋和北京时代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和押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41621.80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