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0日22:55 | 作者:张晶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新娱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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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 《新娱乐在线》】去年年底,陈红租借某品牌礼服损坏后却拒绝赔偿的新闻在网络上发布以后,有关陈红经纪公司的官方回应随后在各大门户发表。对此,该高级定制时装公司昨日(9日)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指出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在媒体上公布的违背事实真相、诋毁公司的言行,极大损坏了公司商业信誉。
事件回放:双方协商未果
2008年11月6日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属下的工作人员向该高级定制时装公司借用时装,用作著名影星陈红出席商业活动使用。双方签订《JAWECE奢华时装租借协议》。在归还服装时,却发现服装上有严重破损。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公开向媒体发表归师函。
在双方签订《JAWECE奢华时装租借协议》中,对于服饰破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严格约定,即“如奢华时装发生重大破损或不可修复的损坏,甲方需要承担零售价八折购买奢华时装”。
对此,陈红经纪公司方面给出的律师函中提到“贵司及其下属员工在未查明时装是其自身瑕疵还是因借用损坏的情况下,擅自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并发布图片,同时对陈红小姐进行不实描述,使陈红小姐的名誉受到不良影响”,特此澄清。
事件跟进:服饰三处严重破损
事隔三个月,该高级定制时装公司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本案的目前情况进展,并在VCR中展示了该服装三处4厘米左右的严重破损。该高级定制时装公司律师更指明对方律师函并未寄送之前,就向媒体公开发布了该律师函,该行为的合法性十分质疑,并保留追诉权利。
事件进展: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2月,该高级定制时装公司已经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判令香港星汇公司赔偿服装31840元人民币,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本案证据材料。
2009年2月17日,经审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予以受理。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按照法定程序向香港星汇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