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5日23:13 | 作者:张晶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新娱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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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 《新娱乐在线》】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东周刊》6年前刊登女星(刘嘉玲)被虐裸照,继上月出版商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认发布淫亵物品罪被罚款10万元后,杂志前总编辑蒙汉明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声称事发时不在香港的蒙汉明,获多名资深传媒工作者撰写求情信,包括星岛新闻集团主席何柱国、无线电视制作资源部副总监乐易玲等。案件押后至本月17日判刑,至于案中否认控罪的前编辑王剑文及前执行总编辑李倩修,将于本月8日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