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9日03:51 | 作者:林亦玫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新娱乐在线
“泼妇门”事件在东城法院一审宣判。歌手金莎在博客中使用“泼妇”一词贬损了斯琴格日乐的人格,已经构成侵权。法院判决金莎将其博客的3篇涉案文章删除,并在博客内刊登道歉声明。同时,酌定金莎给付斯琴格日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对于判决结果,斯琴格日乐表示满意,而金莎一方则当庭表示上诉。